訪問統計

 主要選單

 登入
使用者名稱:

密碼:


忘了密碼?

現在就註冊!

[公告] 醫療機構網際網路資訊管理辦法

人氣821
uswu - 關於優生 | 2019-07-20 14:00:01

優生婦產科醫院
醫療機構網際網路資訊管理辦法
第一條  本辦法依醫療法(以下稱本法)第八十五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。
第二條  本辦法所稱醫療機構網際網路資訊(以下稱網路資訊),指醫療機構透過網際網路,提供之該機構醫療相關資訊。
前項資訊之內容,除本法第八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者外,得包括有關該醫療機構之一般資料及人員、設施、服務內容、預約服務、查詢或聯絡方式、醫療或健康知識等資訊。
第三條  醫療機構提供網路資訊,應將其網域名稱或網址及網頁內主要可供點閱之項目,報所在地主管機關備查;異動時亦同。
前項網路資訊內容,除其他醫事法令另有規定外,不得登載其他業者或非同一醫療體系之醫療機構資訊。
        第一項備查之方式,得以電子郵件為之。
第四條  前條網路資訊之首頁,應以明顯文字,聲明禁止任何網際網路服務業者轉錄其網路資訊之內容供人點閱。但以網路搜尋或超連結方式,進入醫療機構之網址(域)直接點閱者,不在此限。
第五條  醫療機構除第三條所定之網址(域)外,不得以其他網路工具提供網路資訊。但依病人留存之電子郵件信箱,寄送第二條所定可登載範圍之資訊,且非以招徠醫療業務為意旨或目的者,不在此限。
第六條  網路資訊內容,應由醫療機構負責其正確性,不得有與事實不符或無法積極證明其為真實之內容。
第七條  網路資訊所載之醫療或健康知識,應標示製作或更新日期,並加註內容來源或主要科學文獻依據。
第八條  本辦法自發布後六個月施行。
 
 
人氣821

add to Twitter add to Plurk add to FaceBook add to Google Buzz

宗旨:愛心負責專業關懷生命的傳承,提升生活的品質 願景:永續成長的卓越醫院